各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杭电研〔2013〕170号)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杭电研〔2012〕307号)的规定,现将2021级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题报告须在第三学期内完成。
2.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会须邀请本学科和相关学科5名及以上的硕导;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会须邀请本学科和相关学科5名及以上的博导。
3.开题报告会由研究生做前期研究和开题报告的陈述,与会专家给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经开题小组评议后,报所在学院审核。
4.校院两级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对开题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其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表须经所在一级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审核。论文选题鼓励交叉和创新,但是不能完全偏离所在一级学科的学术范畴。
6.有关涉密研究的学位论文开题,请严格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杭电研〔2018〕51号)执行。
7.2021级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和开题工作要求在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申请和审核流程;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表纸质材料由学院审核存档,《2021级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特此通知。
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的通知.rar